个人资料
护照:有效期至少有半年以上(以递交领事馆申请当天为准)的因私护照原件及
复印件,并确保护照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大一寸证件照片三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申请表:如实完整填写赴日签证申请表1份;
亲属名单表:如实完整填写信息表1份;
三亲表: 非直系关系请填写此表
身份证: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户口本:申请人户口薄上所有信息页复印件1份;
※集体户口提供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1份;
居住证:户籍不属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三地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地区的有效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在日担保人资料(3个月有效)
身元保证书:身元保证书原件1份(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书原件1份(或[会社登记簿腾本]正本,[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住民票:住民票原件1份(担保人为日本籍提供);
登录原票: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1份(担保人为非日本籍提供);
纳税证明: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纳税系统【e-tax】办理税务申报手续,则可提交办理手续时领取的[受信通知]及[确定申告书])。(不可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备注
1.大学教授为留学生的亲属做担保时:
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准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2. 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作为符合身元保证人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应持以下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在日本工作,并且在留期间为“ 3 年”。
(1) “外交”、“公用”、“永住者” (注)被抚养者除外。
(2) “教授”、“艺术”、“研究”、“宗教”、“报道”“投资 / 经营”、“法律 / 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 / 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在日邀请人资料(3个月有效)
邀请理由书:邀请理由书原件1份(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滞在予定表:邀请方制作的滞在予定表1份(距离出发时间至少五个工作日);
住民票:住民票原件1份(在日亲属为日本籍提供);
登录原票: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1份(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提供);
在留卡:当邀请人为非日本国籍的客人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正反面复印件;
备注
国费留学生邀请亲属
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无需提交身元保证书 。所需提交的资料除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以外,另需提交以下三种资料中的任何一种:①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②奖学金受给证明书、③入学许可书(记载有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的所属部门、在学资格)。
附加资料
探亲类型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1份(三个月内有效);
访友类型
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或往来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其他资料
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定书,受验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