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多米尼克国 (The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曾译“多米尼加联邦”。考虑到英多米尼克国旗语"commonwealth"为多义词。1994年1月14日外交部办公厅正式发文下达《关于更改多米尼加联邦、巴哈马联邦和波多黎各自由联邦译名的通知》。文件指出,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将上述三种名称分别改译为“多米尼克国”、“巴哈马国”和“波多黎各”。) 独立日:11月3日(1978年)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旗地为绿色。黄、黑、白三色的十字贯穿旗面,中央的十字交叉处为红色圆地,内有一只鹦鹉及其周围的十颗黄色五角星。绿色象征遍及全岛的香蕉园和茂密的森林,黄色代表柠檬、柑橘、可可、椰子等种植业,白色象征河流、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