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航空公司宣布由2011年4月1日起,免费寄舱行李限额规定将作出简化。新规定旨在统一以往于不同地区之寄舱行李的重量及件数限制,而新限额规定将于2011年4月1日起出发之航班生效,详情如下:
客舱级别/票种类别 寄舱行李数量限制 行李三边尺寸总和 重量限制
头等客位 3件 不超过203厘米 每件不超过32公斤
商务客位 3件 不超过203厘米 每件不超过32公斤
经济客位 2件 不超过203厘米 每件不超过23公斤
不占座位之婴儿 1件 与同行成人相同 与同行成人相同
※供婴儿或小童使用的可折合婴儿车及婴儿汽车座椅不计算于免费寄舱行李限额内
其后之超额行李收费以下表计算:
项目 于日本征收 于日本以外地区征收
适用航班
美洲/欧洲/非洲/中东地区来往亚洲区航班每1单位 15,000日元 150美金
亚洲/大洋洲区内航班(日本国内航班除外)每1单位 10,000日元 100美金
日本国内航班
每1单位 5,000日元 50美金
行李数量超过限额
每件额外行李 1单位
重量超过限额
超过23公斤而不多于32公斤 日本以外地区:6,000日元
日本地区:1,000日元 日本以外地区:60美金
日本地区:10美金
超过32公斤而不多于45公斤 3单位
超过45公斤 不接受1
尺寸超过限额
尺寸总和超过203厘米 1单位
特殊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