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行李收费标准:超件行李: 重量小于23公斤,且三边之和小于158厘米的,第1件行李收取人民币1300元(或200美元),第2件及以上行李,每件行李收取人民币2000元(或300美元) 超大行李: 重量小于23公斤,三边之和大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1300元(或200美元) 超重行李: 重量在24公斤至32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小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1300元(或200美元);重量在33公斤至45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小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2600元(或400美元) 既超大又超重行李: 重量在24公斤至32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大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2600元(或400美元);重量在33公斤至45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大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3900元(或600美元) 既超件又超大行李: 重量小于23公斤,三边之和大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3300元(或500美元) 既超件又超重行李: 重量在24公斤至32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小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3300元(或500美元);重量在33公斤至45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小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3900元(或600美元) 超件,超重且超大: 重量在24公斤至32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大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3900元(或600美元);重量在33公斤至45公斤之间,三边之和大于158厘米,收取人民币5200元(或800美元) 注意:根据加拿大当地法律规定,自/至加拿大航线运输的托运行李最大重量,每件不得超过3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