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乘机人/购买者:本运价仅适用于中国地区始发(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10人(含)以上旅游团队。 |
04.航班适用条件:适用于南航正班航班,不包括南航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
05.订座与出票: |
05.1来回程必须定妥,不得OPEN; |
05.2旅客必须同去同回; |
05.3其他有关出票的未尽事由按南航团队管理规定执行。 |
10.运价组合: |
允许与外航SPA运价组合,构成境外以远团队产品。 |
15.限制销售: |
15.1:不允许反向销售 |
15.2:首程航班未使用时,不得单独使用剩余航班。 |
16.变更费用: |
16.1:变更、退票规定见运价表 |
16.2:如团队中部分旅客因签证原因无法成行,在既不影响团队最少人数,也不影响可享受免票人数的情况下,凭领事馆拒签信或护照拒签章复印件办理退票手续,收取CNY100.00/人的工本费,余额退还旅客。否则,不允许团队中部分旅客退票。 |
19.儿童折扣: |
19.1:儿童、占座婴儿与成人同价,1名儿童或占座婴儿记入1位团队人数; |
19.2:不占座婴儿享受承运人运价10%折扣,但不计入成团人数。 |
26.团队运价: |
26.2:与外航SPA运价组合团队产品,根据SPA协议规定决定是否提供SPA段免票。 |
35、议定运价:本运价为净价,不含代理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
50、其他规定:其他规定按《南航国际航线优惠运价使用条件说明》执行。 |